集团各子公司、职能部门:
根据税务局有关规定,电话费的报销凭据需由营业厅开具的机打发票,其他票据不再作为报销凭据。请各单位及个人办理有关业务时取得有效发票,否则不予以报销。
湖北汇鑫建设集团财务部
2015年4月14日